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作者:學校
發(fā)布時間:
2020-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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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考普字〔2020〕15號
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
招生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考試院,各縣(市、區(qū))招生辦公室:
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湖南省高考綜合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湘政發(fā)〔2019〕8號)和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考試有關規(guī)定,現(xiàn)就做好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報名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依據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關文件和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fā)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湘政辦發(fā)〔2012〕115號)規(guī)定,參加2021年我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含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以下簡稱高考)的報名條件如下:
(一)具有本省戶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申請報名: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畢業(yè)或具有同等學力;
3.身體狀況符合相關要求。
(二)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我省報名參加高考,除須具備上述三項報名條件外, 普通高中應屆、往屆畢業(yè)生還須符合“自高中一年級起在流入地普通高中學校就讀,取得就讀學校學籍,并參加了我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且其父母在當地居?。ê蜆I(yè)狀況信息、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1年期以上的條件。 中等職業(yè)學校(職業(yè)高中、職業(yè)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技工學校,下同)畢業(yè)生須符合“在我省中等職業(yè)學校連續(xù)就讀2年以上(含2年),并具有就讀學校學籍”的條件。
(三)在湖南定居并符合報名條件的外國僑民,持湖南省公安機關簽發(fā)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的外國僑民,可到居住地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
(四)在我省高級中等教育學校實際就讀,符合高校少年班(中國科學技術大學、東南大學、西安交通大學)和數學英才班(北京大學、清華大學)等報考資格的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可根據招生院校提供的資格考生名單報考,考生如需參加高考全國文化課統(tǒng)一考試,考試成績只作為報考高校少年班或數學英才班等的錄取依據,不能作為當年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類型錄取的依據。
(五)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既可報名參加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必須符合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對口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也可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但二者不能兼報;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只能報名參加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
(六)其他符合教育部報考規(guī)定的。
(七)下列人員不得報名: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包括成人教育、網絡教育、開放教育在籍生)或已被高等學校錄取并保留入學資格的學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報考少年班和數學英才班等教育部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3.在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應屆畢業(yè)年份以弄虛作假手段報名并違規(guī)參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試(包括全國統(tǒng)考、省級統(tǒng)考和高校單獨組織的招生考試,以下簡稱高校招生考試)的應屆畢業(yè)生;
4.因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被給予暫停參加高校招生考試處理且在??计趦鹊娜藛T;
5.因觸犯刑法已被有關部門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不符合我省高考報名條件的其他人員。
(八)我省不接受外省考生借考。
(九)已在我省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不得同時在外?。ㄗ灾螀^(qū)、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參加2021年高考報名。
二、報名時間及繳費方式
2021年高考報名時間,我省統(tǒng)一為2020年11月10日至11月20日(不含雙休日,少年班和數學英才班的報名及繳費時間集中安排在2021年1月11日至15日)。報名期間考生須登錄指定系統(tǒng)辦理高考報名手續(xù),并繳納高考報名費;參加普通高考和對口招生統(tǒng)一文化考試的考生(不含單考生、保送生、推薦免試生、各類單招等考生)還須在2021年4月10日-5月10日期間登錄指定系統(tǒng)繳納高考考試費,繳納高考考試費后才能打印高考(對口招生考試)準考證。
在完成高考報名后,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yè)的考生還須進行藝術體育類統(tǒng)考報名和繳費。藝術類統(tǒng)考的報名繳費于11月10日至20日在指定系統(tǒng)進行,凡報考藝術類專業(yè)(含按藝術類招生的所有專業(yè))的考生必須選擇相應或相近的專業(yè)類別參加省統(tǒng)考,具體要求詳見我院關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藝術類專業(yè)全省統(tǒng)一考試工作的通知要求;體育類統(tǒng)考的報名繳費于2021年3月10日至20日在指定系統(tǒng)進行。報考藝術體育類專業(yè)的考生報名并繳納報名考務費后方可參加藝術體育類專業(yè)全省統(tǒng)一考試。具體操作要求詳見《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報名信息采集工作實施方案》。
考生須提前開通好微信支付、支付寶支付或銀聯(lián)網上支付方式,高考報名費、高考考試費、藝術體育類統(tǒng)考報名考務費均須通過網上自行繳納。報名結束后,原則上不再接受補報名。高考報名費、高考考試費、藝術體育類統(tǒng)考報名考務費繳費成功后,因考生報名資格不符合或個人原因無法參加考試的,相關費用不予退還。未按規(guī)定要求進行報名確認和繳費的考生視為放棄報考。
三、報名辦法
(一)所有考生均須參加高考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招生的所有考生(包括統(tǒng)考生、單考生、保送生、推薦免試生、各類單招、省內公費定向對口招生師范生等,下同)都要按要求參加高考報名。除報考有戶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外,應屆畢業(yè)生到高中畢業(yè)學校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往屆畢業(yè)生(含同等學力考生,下同)到戶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考試部門指定的報名點報名。對于確需跨市(州)、跨縣(市、區(qū))報名的考生,各市州教育考試院應加強管理并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擬報考高校少數民族預科班招生、國家專項計劃、高校專項計劃等有戶籍招生要求的考生,必須到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報名,經認定后才能取得相應的報考資格。擬報考地方專項計劃、農村教師公費定向培養(yǎng)計劃、農村訂單定向免費醫(yī)學生等招生計劃的考生,原則上在戶籍所在縣(市、區(qū))報名。西藏內地班的考生報名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關文件執(zhí)行。
報考少年班和數學英才班的考生由招生院校進行資格審查及預選,憑報考院校的通知(準考證)方可申請報名。
(二)報名有關證件要求。報名時須交驗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身份證在2021年9月30日前不過期,建議辦證時間不早于2019年1月)、高中(或中職)畢業(yè)證(本省戶籍應屆生憑市州教育局學籍管理部門審定的畢業(yè)生名冊)或同等學力證明。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高考報名時,還須提交其父母在當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含就業(yè)狀況信息、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以及本人的學籍證明材料(高考報名資格審核表)。
考生個人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應與戶口簿一致,如因家庭住址搬遷、行政區(qū)劃調整等導致戶籍發(fā)生變更的,須及時到公安部門辦理新戶口簿和二代居民身份證,確保戶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與當前公安部門戶籍信息一致。居民身份證是高考報名、考試、錄取、大學報到注冊的重要身份證明,考生使用身份證報名確認后,在進入大學報到注冊之前,不要修改身份證的關鍵信息(如姓名、照片、性別、出生年月、民族信息等),以免造成信息不一致,影響今后考試、錄取、大學報到注冊等。
(三)考生均須通過指定系統(tǒng)報名??忌?span style="letter-spacing:-0">報名點交驗相關證明材料,報名點審核考生報名資格后,采集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信息,并給考生發(fā)放《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草表)(以下簡稱報名登記表)等材料。
(四)從2021年起,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成績計入高考錄取總成績,考生高考報名時須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準確填報本人的選考科目。
(五)所有考生報名時,均須登錄指定系統(tǒng),在網上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忌氄J真閱讀《考生誠信考試承諾書》的有關內容并確認同意后,方可進行網上報名。考生報名時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完整。有弄虛作假,如采用偽造證件、證明、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報名考試資格的,將依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給予相應處理,其繳納的報名考試費不再退還。
四、報名信息采集
(一)報名繳費指定系統(tǒng):
1.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綜合信息平臺(以下簡稱“考生綜合信息平臺”)(網址:https://ks.hneao.cn)。
2.移動端APP:“瀟湘招考”(APP請通過蘋果應用商店、騰訊應用寶、華為應用商店或“考生綜合信息平臺”首頁下載)。
3.微信公眾號:“瀟湘招考”。
(二)考生身份證上的信息(包含照片、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住址、簽發(fā)機關等)由各報名點用身份證閱讀機具直接通過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采集。其他相關信息由考生本人登錄指定系統(tǒng),憑登錄用戶名(身份證號碼)和密碼,進入網上采集系統(tǒng),按照有關要求輸入,實人認證須通過“考生綜合信息平臺”或“瀟湘招考”APP進行操作。報名期間,考生可以隨時登錄指定系統(tǒng)修改個人信息(身份證上的信息除外)。上網地點由考生自行選定或由報名點統(tǒng)一安排。
打印出的《報名登記表》須經考生本人簽字確認??忌趫竺掌诮刂怪皯鐚?、準確填寫本人報名信息并認真核實,報名日期截止之后不再修改。未按要求在規(guī)定地方報名、不在《報名登記表》上簽名確認或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的報名信息差錯,從而影響今后考試、志愿填報、錄取、學籍注冊的,由考生本人承擔相應后果。
網上報名信息采集的工作流程及有關要求詳見《湖南省2021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網上報名信息采集工作實施方案》。
(三)考生思想品德考核意見由各報名點依據考生《報名登記表》,采用鍵盤錄入方式采集。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報名信息由報名點負責采集。
五、報名資格審查
(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市(州)、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會同基礎教育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市(州)、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準備好考生名冊(含數據庫),送基礎教育部門審核簽名蓋章后,留檔備查。
(二)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由所在市(州)、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會同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學籍管理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市(州)、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分類準備好考生名冊(含數據庫),送中等職業(yè)學校學生學籍管理部門或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部門審核簽名蓋章后,留檔備查。
(三)往屆畢業(yè)生的報名資格審查由市(州)、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負責。報名點須認真審核查驗往屆畢業(yè)生的畢業(yè)證書原件的真?zhèn)危厴I(yè)生證書復印件按普高和中職分類后,由所在市(州)、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留檔一年備查。
(四)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的報名由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負責資格審查。普通高中畢業(yè)生除提供學籍證明外,還須提交其父母在當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含就業(yè)狀況信息、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等證明材料;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須提交學籍證明。學籍證明和父母居住證明等材料,交所在市(州)、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留檔一年備查。
(五)考生報名資格由市(州)招生考試部門負責終審。
六、工作要求
(一)統(tǒng)一思想,提高認識,切實加強對高考報名工作的領導。各地要嚴格按照全省的統(tǒng)一部署和要求,明確職能職責、層層壓實責任,主動作為,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認真研究制定本地報名方案和應急預案,做好各項準備工作以及與報名資格審查相關部門的協(xié)調工作。要大力宣傳相關政策,特別是外省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參加我省高考的政策規(guī)定,加強對報名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對考生的指導,著力解決往年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二)高度重視,狠抓落實,切實做好高考報名階段疫情防控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態(tài)化形勢下,各地要參照《湖南省2020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疫情防控實施方案》的相關要求,按照“一地一策”原則,結合本地實際情況,科學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應急預案,確??忌凸ぷ魅藛T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三)認真細致,規(guī)范操作,切實做好報名信息采集工作。各報名點要組織考生嚴格按照報名系統(tǒng)的程序規(guī)定,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輸入有關報名信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完成報名程序及各項報名手續(xù)。針對往年在考生基本信息采集過程中遇到的問題(如城市戶籍與農村戶籍錯填影響專項計劃錄取,報考有戶籍招生要求的考生未回戶籍地報名影響預科班和專項計劃錄取等),加強各環(huán)節(jié)的管理,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責任到崗到人。信息采集完成后,要組織考生本人對系統(tǒng)生成的報名登記表進行認真校對并簽名確認,任何機構和個人(含考生所在學校及報名點)不得代替考生簽字。
(四)嚴格審查,強化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切實做好報名資格審查工作。各級招生考試部門要按照報名條件和報名辦法,積極協(xié)調有關部門,狠抓落實,嚴格審查各類考生資格,確??忌鷳艏?、學籍及有關材料真實可信,維護高考的公平公正和社會穩(wěn)定。杜絕往屆生以應屆生或應屆生以往屆生名義報名,杜絕考生重復報名,杜絕不符合對口招生考試報考條件的考生報考對口招生考試,杜絕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校在校生報名,杜絕高級中等教育學校非應屆畢業(yè)的在校生弄虛作假報名,杜絕冒名頂替者和其他不符合條件者報名;加強跨市(州)、跨縣(市、區(qū))的考生報名管理,杜絕違規(guī)報考。報名資格的審查工作實行“誰審查,誰負責”和問責制,對失職、瀆職造成嚴重后果的,不僅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還要追究主管負責人的責任;情節(jié)嚴重的,還將取消相關報名點下一年度組織高考報名的資格。
(五)做好考生報名服務。各級教育考試機構、各中等教育學校要本著服務考生的宗旨,采取多種措施做好考生報名服務工作。要做好政策宣傳解讀,通過報刊、電視、網絡等多種媒體形式宣傳、解讀2021年高考報名政策和規(guī)定,及時對考生報名工作進行指導,營造良好報名環(huán)境。
七、其他
(一)本報名辦法由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負責解釋。
(二)如教育部和省教育廳有新的文件規(guī)定和工作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試院將另文通知。
附件:1.《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
登記表》填寫(選定)說明
2.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
登記表(草表)
3.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
資格審核表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
2020年10月26日
抄送: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事務廳、省應急管理廳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辦公室 2020年10月26日印發(fā)
附件1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
填寫(選定)說明
1.“姓名”欄、“出生日期”欄、“身份證號碼”欄、“性別”欄、“民族”欄由報名點用身份證閱讀機具讀取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獲取相關信息。各民族代碼分別為:漢族-01,蒙古族-02,回族-03,藏族-04,維吾爾族-05,苗族-06,彝族-07,壯族-08,布依族-09,朝鮮族-10,滿族-11,侗族-12,瑤族-13,白族-14,土家族-15,哈尼族-16,哈薩克族-17,傣族-18,黎族-19,傈傈族-20,佤族-21,畬族-22,高山族-23,拉祜族-24,水族-25,東鄉(xiāng)族-26,納西族-27,景頗族-28,柯爾克孜族-29,土族-30,達斡爾族-31,仫佬族-32,羌族-33,布朗族-34,撒拉族-35,毛難族-36,仡佬族-37,錫伯族-38,阿昌族-39,普米族-40,塔吉克族-41,怒族-42,烏孜別克族-43,俄羅斯族-44,鄂溫克族-45,崩龍族-46,保安族-47,裕固族-48,京族-49,塔塔爾族-50,獨龍族-51,鄂倫春族-52,赫哲族-53,門巴族-54,珞巴族-55,基諾族-56,其他-57,穿青人-59,外血統(tǒng)-98。
2.“政治面貌”欄,指“中共黨員”、“中共預備黨員”、“共青團員”、“群眾”,考生根據自己的屬性選定。
3.“考生類別”欄,分為“應屆”和 “往屆”,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填報。同等學力考生的類別一律按往屆填寫,其他考生根據自己的屬性選定。
4.“考試類型”欄,考生根據自身報考情況填報,有關代碼含義為:高考統(tǒng)考-1,職高對口-3,少年班或數學英才班-41,西藏內地班-51,2+4轉段考生-61,消防單招-62,職教師資單招-63,殘障生單招-64。
職高對口考生的對口類別代碼分別為:師范類-71,種植類-72,養(yǎng)殖類-73,機電類-74,電子電工類-75,計算機應用類-76,建筑類-77,旅游類-78,醫(yī)衛(wèi)類-81,財會類-82,文秘類-83,商貿類-84,英語類-85,音樂類-91,美術類-92,服裝類-93。
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選擇性考試科目代碼分別為:
11歷史+政治+地理、12歷史+政治+生物、13歷史+政治+化學、14歷史+地理+生物、15歷史+地理+化學、16歷史+生物+化學、21物理+化學+生物、22物理+化學+地理、23物理+化學+政治、24物理+生物+地理、25物理+生物+政治、26物理+地理+政治。
5.“考試語種”欄,指“英語”、“俄語”、“日語”、“德語”、“法語”、“西班牙語”等6個語種,由考生任選其中一個語種參加考試。
6.“學籍號”欄,由12位、16位或者19位數組成。僅限于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以及技工學校應屆畢業(yè)生填寫自己的學籍號,考生根據自己學籍號的實際位數填寫。普通高中應屆畢業(yè)生和中等職業(yè)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填寫19位的國網學籍號(沒有國網學籍號的可以填寫12位的省網學籍號),技工學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填寫16位的國網學籍號。
7.“畢業(yè)學?!睓冢忌x定本人畢業(yè)學校代碼,同等學力考生和在外縣寄讀的應屆生選定各地編定的中學代碼。
8.“畢業(yè)班級”欄,考生填寫自己所在學校的畢業(yè)班級代碼,社會考生和往屆生此欄可不填。
9.“畢業(yè)類別”欄,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填報,有關代碼含義為:普通高中畢業(yè)-0,職業(yè)高中畢業(yè)-3,技工學校畢業(yè)-4,其他中等學歷教育畢業(yè)-5,高中畢業(yè)同等學歷-9。
10.“戶籍類別”欄,考生根據自身戶籍屬性情況填報,有關代碼含義為:本省城鎮(zhèn)戶籍-01,本省農村戶籍-02,外省城鎮(zhèn)戶籍-03,外省農村戶籍-04,國外人士-05。港澳臺考生按照外省戶籍填報。關于本省城鎮(zhèn)戶籍與本省農村戶籍的界定,根據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情況,依據國家統(tǒng)計局公布的最新年度統(tǒng)計用區(qū)劃代碼和城鄉(xiāng)劃分代碼(17 位代碼)確定本省考生戶籍是否在農村地區(qū)。參加2021年高考報名的考生戶籍在城鄉(xiāng)分類代碼確定的鄉(xiāng)村區(qū)域(第15 位代碼為“2”)的考生認定為“本省農村戶籍”考生。同時,我省戶籍改革制度實施之前(2015 年12 月31 日前),其戶籍為“農業(yè)戶口”的考生仍認定為“本省農村戶籍”考生。外省戶籍考生的戶籍屬性按照考生戶籍所在省份的規(guī)定和實際情況填報。
11.“戶籍所在地”欄,考生填寫自己戶口本上的住址。
12.“殘疾類別”欄,考生根據自身情況填寫,有關代碼含義為:視力殘疾一級-11,視力殘疾二級-12,視力殘疾三級-13,視力殘疾四級-14,聽力殘疾一級-21,聽力殘疾二級-22,聽力殘疾三級-23,聽力殘疾四級-24,言語殘疾一級-31,言語殘疾二級-32,言語殘疾三級-33,言語殘疾四級-34,肢體殘疾一級-41,肢體殘疾二級-42,肢體殘疾三級-43,肢體殘疾四級-44,智力殘疾一級-51,智力殘疾二級-52,智力殘疾三級-53,智力殘疾四級-54,精神殘疾一級-61,精神殘疾二級-62,精神殘疾三級-63,精神殘疾四級-64,多重殘疾一級-71,多重殘疾二級-72,多重殘疾三級-73,多重殘疾四級-74。
13.“本人簡歷”、“有何特長”、“何時何地受過何種獎勵或處分”等欄目,由考生據實填寫;思想品德考核意見由各報名點依據考生《報名登記表》采用鍵盤錄入方式采集。
藝術體育類專業(yè)考生填報的補充說明
1.“專業(yè)考試類別”欄,只限于參加藝術、體育等各類專業(yè)考試的考生(含職高對口考生)選定。有關代碼為:美術類-01,音樂類(聲樂)-02,音樂類(器樂)-03,音樂類(鋼琴)-04,音樂類(作曲)-05,舞蹈類-06,播音與主持類-07,編導類-08,表演類(戲劇表演)-09,表演類(服裝表演)-10,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11,攝影攝像類-12,職高服裝類-13,體育類-14。其中職高服裝類只允許報考對口招生考試的考生選定,舞蹈類、播音與主持類、編導類、表演類(戲劇表演)、表演類(服裝表演)、書法藝術和書法教育類、攝影攝像類、體育類只允許報考全國統(tǒng)考的考生選定。
2.“專項或主科”欄,只限于參加全省體育、音樂專業(yè)統(tǒng)考的考生選定。
體育考生選定自己的專業(yè)技術項目,有關代碼為:籃球-01,足球-02,排球-03,乒乓球-04,體操-05,武術-06,藝術體操-07,田徑:跳高-08、跳遠-09、三級跳遠-10、撐桿跳高-11、鉛球-12、鐵餅-13、標槍-14、200米-15、400米-16、800米-27、1500米-17、跨欄-18,游泳:自由泳-19、仰泳-20、蛙泳-21、蝶泳-22,健美操-23,羽毛球-24,網球-25,跆拳道-26。考生只能在上述項目中選取其中一項,不能不選,不能多選。
音樂考生選定自己的主科,有關代碼為:聲樂(美聲唱法)-40,聲樂(民族唱法)-41,聲樂(流行唱法)-42,鋼琴-43,作曲-44,器樂:手風琴-45、電子琴-46、小提琴-47、中提琴-48、大提琴-49、低音提琴-50、豎琴-51、單簧管-52、雙簧管-53、大管-54、圓號-55、小號-56、長號-57、中音號-58、大號-59、薩克斯-60、二胡-61、高胡-62、阮-63、琵琶-64、柳琴-65、三弦-66、揚琴-67、木琴-68、雙排鍵電子琴-69、古箏-70、竹笛-71、瑣吶-72、笙-73、長笛-74、電貝斯-75、電吉他-76、古典吉他-77、爵士鼓-78、瑪林巴-79、排鼓-80、顫音琴-81、其他樂器-82(需填寫具體的樂器名稱)。考生只能在上述科目中選取一科,不能不選,不能多選。其中美聲唱法、民族唱法和流行唱法是指音樂類專業(yè)全省統(tǒng)一考試時,主科為聲樂的考生,在考試演唱曲目時所使用的唱法。
3.“輔項”欄,只限于參加全省體育專業(yè)統(tǒng)考的考生選定。體育輔助技術項目有關代碼為: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31,排球傳球墊球-32,足球運球繞桿射門-34,游泳-35。考生只能在上述四個輔項中選擇一項考試,考生在選擇輔項時不得選擇與其所報專項相近或相同的項目,即籃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籃球往返運球單手低手投籃,排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排球傳球墊球,足球專項的考生不得選足球運球繞桿射門,游泳專項的考生不得選游泳。
附件2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草表)
市(州) 縣(市、區(qū))報名點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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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日期□□□□年□□月□□日 | 性別 | □□ |
身份證號碼□□□□□□□□□□□□□□□□□□ | 民族 | □□ |
政治面貌 |
| 考生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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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類型 |
| 選考科目/對口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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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語種 |
| 學籍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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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學校 |
| 畢業(yè)班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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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yè)類別 |
| 戶籍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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戶籍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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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類別 |
| 殘疾人證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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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簡歷(按倒序的方式填寫) |
簡歷起始日期 | 簡歷終結日期 | 簡歷內容 | 任何職務 | 證明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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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何特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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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時何地 受過何種 獎勵或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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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品德考核意見(由考生所在單位填寫,控制在100字以內) |
班主任或負責人簽字: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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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考生按要求如實填報,填寫此表時必須結合《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登記表》填寫說明,以便準確填寫有關欄目,查找有關代碼。
附件3
2021年湖南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考生報名資格審核表
(外省戶籍考生使用)
考生姓名 |
| 身份證號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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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籍所在學校(或畢業(yè)學校) |
| 學籍號 (或畢業(yè)證書編號) |
| 聯(lián)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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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承諾 | 1.已知曉國家對高考報名弄虛作假的處理規(guī)定:通過偽造證件、檔案及其他材料獲得報考資格的,其高考各階段、各科考試成績無效,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相關責任人。 2.我對以上填報內容及提供的證明資料的真實性、有效性負責,如有虛假,愿意承擔一切后果。 考生簽字: 父母或法定監(jiān)護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應屆生學籍所在學校審查意見 | 經審查該考生(把對應的“□”涂黑) □ 自高中一年級起就在我校高中部就讀,具有我校學籍,同時參加了湖南省普通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為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 在我校(職業(yè)高中、職業(yè)中專、普通中專(含中師)、成人中專、技工學校)連續(xù)就讀2年以上(含2年),具有我校學籍,為2021年應屆畢業(yè)生。 |
經辦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學校公章) 年 月 日 |
縣市區(qū)審查意見 | 經審查該生為(把對應的“□”涂黑) |
□ 普通高中畢業(yè)生,學籍(或考生提供的畢業(yè)證書)信息已經核實,且提供了其父母在當地1年期以上的居住證(含就業(yè)狀況信息、房產證或租賃合同等)等證明材料,符合高考報名條件。 |
□ 中等職業(yè)學校畢業(yè)生,學籍(或考生提供的畢業(yè)證書)信息已經核實,符合高考報名條件。 |
經辦人(簽名) 負責人(簽名)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
填表說明: | 1.本表由考生或報名點打印,交考生按要求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后交縣市區(qū)招生考試機構,完成資格審核程序。 2.應屆畢業(yè)生填寫學籍所在學校和學籍號,往屆畢業(yè)生填寫畢業(yè)學校和畢業(yè)證書編號。 3.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負責資格審核,審核后將此表掃描后通過報名系統(tǒng)上報。 4.此表交市州、縣市區(qū)招生考試部門保存一年備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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